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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被判刑!房东、租客必须看!

发布时间:2024-03-07 04:46:53 来源:bandao半岛体育

  承租人路某将安装有数个充电插座的一楼大厅设置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在未办理经营手续、未安装相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情况下便对外招租。

  火灾发生时,公寓内有租客10余人,存在一楼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进行相对有效分隔、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灭火器、未设置疏散照明、建筑外窗设置防盗网、在建筑内违规设置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多种消防违法现象。起火后烟气沿楼梯向上蔓延,导致楼上租住人没办法逃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路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越长,充电器外壳温度就会越高,而部分人会整晚长时间充电,甚至超过10小时,很容易引发火灾。

  电瓶车在户外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在外的电线经过暴晒、雨淋,容易漏电引发火灾,如果电线老化或者电瓶车本身电瓶出现了问题,更容易发生火灾。

  部分车主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出现意外,就会直接阻断逃生通道,极易出现人员伤亡。

  价格低、质量差的充电器内部只有散热扇和散热板,没有保护板,就不能起到自我保护、自我断电的作用。

  部分车主擅自改装电瓶车的动力电源,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充电时容易引发车辆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引起火灾事故的几率相对增大。

  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瓶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也不要将电瓶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瓶车“上楼入户”。

  电瓶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瓶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

  购买电瓶车应当选择有国家合格生产标识的,不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2、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用气用火用电;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更改房子使用功能和结构。

  4、发现火灾隐患,应配合出租屋业主及时进行消除。如无法整改到位,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进行举报。

  5、自觉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逃生的方法。

  消防通道、楼梯一定要保持畅通,安全出入口可随时从室内开启。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设置随时可从室内开启的应急逃生出口;若套间内无法设置应急逃生出口,必须在各楼层(首层除外)公共区域设置应急逃生出口。

  未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的出租楼宇,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若套间内未配备灭火器;必须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灭火器材点,每个灭火器材点至少应配备2具灭火器。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设施来维护检修,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厨房应单独设置(厨房单独设置是指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采用砖墙分隔)。若无法单独设置厨房的,不得在消防通道、住人居室内明火煮食;房间内不可以设置住人木阁楼和3层以上的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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