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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48812】江西樟树市阁山镇:构建“1+3+N”工作方法助力矛盾纠纷调处

发布时间:2024-07-09 23:19:37 来源:bandao半岛体育

  今年以来,江西省樟树市阁山镇积极应对社会治理新形势,持续深化学习“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1+3+N”工作法,以“走、讲、化”助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三项服务整合多种社会治理资源的乡村治理新路径。

  坚持把党建引领服务模式落实到社会治理全过程,持续发力夯实村级党建组织,以各村(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全面实现“支部建在格上,组织嵌入格中,党员扎根格下”的全域覆盖。

  全镇9个村(社区),划分为30个网格,配备30名专(兼)职网格员,组建30个党小组,536名党员,8大志愿者岗位为基本框架的网格管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党小组+10”的网格模式,发挥农村党员、网格员作为民情收集员、政策宣传员、纠纷调解员“三大员”作用,发挥志愿者专技知识和农村经验比较丰富的作用,配合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小网格”编织“大服务”。

  党员定期走访网格内群众,网格员每天进行网格巡查,志愿者开展网格内服务,对在网格内通过“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安全风险隐患等信息及时上报到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发现的小问题、小矛盾、小纠纷,以拉家常的方式,就地化解。

  对当场难以答复化解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先通过讲解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帮助当事人疏导情绪,积极创造调处化解条件,并及时做好台账,进行上报,努力做到“小矛盾、小间隙”化解在田间地头和阁楼巷道,进一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格局。

  始终坚持服务为先理念,先是筑牢为民服务基础。升级镇、村两级调解室基础设施,实现有固定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力量、有组织机构、有工作机制、有办事流程的“六有”配套调解机制。

  镇综治中心先后按照部署,整合设置法律援助、司法、信访接待、矛盾调解等7个服务窗口设立50多平方米的有制度上墙、组织到位、设施完善的专门调解室,配备网络视频调处设备1台、专职调解员2名,并聘请法律顾问2名,设置法律顾问坐席,明确每周不少于8小时的坐班服务;依托数字阁山小程序,群众在网上进行诉求的表达,调解员、法律顾问等在24小时内进行回应,实现纠纷化解“掌上答”。其次,为民服务效率加快提速。借助全镇网格化服务与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网格化处理机制,结合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制,按照“日接访、日事毕”的工作要求,构建以镇党委书记为领头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便民服务机制,实行“日日接待、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统一回复”的工作模式,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推进便民服务向村级延伸,规范和强化村级代办服务功能,加强治保主任、网格员等对江西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网格手机操作与运用,对平台实行“专人专管专用”,及时将村级排查信息录入平台,即保证了信息的实效性,又推进了信息的安全性。

  在借助江西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平安江西APP等录入的矛盾纠纷需要上级答复时,及时进行矛盾纠纷事件进行“流转”,形成“村到镇(或镇各部门)到市直各部门”的“一张网”处理模式,落实办结情况网上及时回复,并为群众提供查询,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利用“党建理论+故事”“党建理论+活动”“三会一课”等形式,抓住重要节日、节庆活动等有利时机,采用“圆桌会议”“拉家常”“串巷道”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宣“讲”,面对面深入群众进行宣传讲解,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疑难困惑,教育引导群众践行依法行事价值观,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针对调解途径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镇聘请的2名法律顾问的帮助下,适时登门为群众“讲”有关规定法律政策,引导群众明了相关法律和法规时,促成“就地调解”和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同时探索镇法庭巡回立案、就地立案、当即立案机制,把“庭”设在村子里,向群众“讲法、讲政策”,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尽可能避免群众长时间诉讼风险,并做好案件回访,认真地解答群众疑难问题。

  依托“人、机制、平台”等资源,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打烊”、服务“不断档”,建立“问题格中收、事项格中办、结果格中见”责任体系,整合人大代表、乡贤、法律明白人等多种资源,汇集上下级各方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和阵地建设,统筹用好镇、村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场所积极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时,还加强了人际交往、改善了邻里关系,以文明的乡风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

  倾力筑牢“第一道防线”,在完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机制构建的基础上,加强全镇1026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培养,完善各村(社区)级调解委员会、婆媳理事会等构建,推动全镇9个村(社区)“一村一名”专职调解员的培养工作;积极地推进“业务上一台阶”,在镇一级调解各项工作完善的同时,先后组织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新的方式方法学习,主动与市直单位汇报学习、联调联动机制,实现矛盾诉求的有效化解;做实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村级轮流坐岗服务群众表达诉求时,推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发挥镇蹲挂点干部联系作用,调动派出所、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等的即时参与作用,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的目标。

  截至目前,全镇化解一般矛盾纠纷52条,突出矛盾纠纷1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及利益矛盾2件,全镇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的个体、件。(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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